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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斌委员:在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建议
 
2009年05月01日        来源 : 台声杂志 2009年第四期       字体:【】  【】  【

 

  台湾省台中人
  全国政协十一届台联界别委员
  全国台联副会长

  “2008年通过在台商比较集中的福建、江苏、广东、湖北和广西,围绕台商在大陆经营遇到的一些问题做的调研,全国台联提出了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,帮助他们摆脱困境的一些建议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全国台联副会长纪斌,道出了提出《在劳动合同法的执行过程中建议给予台资企业政策优惠和区别待遇》提案的背景。

  纪斌委员十分关注在大陆经商的台商,在实际工作中,他接触了大量台商乡亲,通过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,了解到许多台商针对新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实施提议,在当前台资企业发展非常困难的时期,从扶持企业发展的角度,纪斌委员认为是否可以阶段性地暂缓或放宽执行《劳动合同法》中一些较严格的规定。       

  
  纪斌委员指出,当前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加深的情下,从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的政治角度,我们应更加关注在大陆经商的乡亲在这里的生存和发展遇到的困境。新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的过程中,确实对劳动者起到了一定保护作用,但是由于对企业规定限制严格,从而导致企业用工成本上升,不确定因素增多。同时,由于宣导不足,劳工普遍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一定误解,各地台资企业中已发生很多起员工提起索赔诉讼的案件,造成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对立情绪,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。针对这类台资企业面临的问题,他提出建议:

  有关部门和地方要从有利于加强做台湾人民工作、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高度,树立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的观念。要认识到支持台资企业发展,促进两岸经济合作将有利于振兴中华民族经济,要重视台资企业面临的困难,积极研究出台切实帮助台资企业克服困难,实现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,对台资企业继续给予政策优惠和区别待遇。

  编辑 : 辽野 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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