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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目前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形势的几点观察
 
2009年06月05日        来源 : 《台声》2009年第5期       字体:【】  【】  【

         面对东亚区域经济整合的快速发展与金融风暴的持续蔓延,台湾岛内呼吁海峡两岸尽快签署“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”(CECA)的声音不断高涨,希望以此减缓对台湾经济尤其是相关产业的冲击。此议题也成为日前北京两会讨论的涉台热点问题之一。然而,CECA这一互利双赢的经济合作议题,却在岛内掀起一阵政治风暴,引起很大争议。尽管如此,不论最后名称为何,两岸经济合作协议(目前仍以CECA称之)将很低快提上两会(海协会与海基会)议程,将成为继两岸“大三通”之后两岸经济合作的另一重大课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岛内工商界强烈呼吁尽快签署

        马英九在2008年台湾大选中,率先提出未来两岸签署CECA之后,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底全国人大发表《告台湾同胞书》三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正式回应了马英九的主张,提出“两岸可以为此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,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”。于是,CECA议题就成为岛内及海峡两岸讨论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建构的重要议题。

        最近以来,由于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,对台湾经济造成重大冲击,预计今年台湾经济将衰退约3%。而2010年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(CAFTA)实施零关税,对岛内相关产业可能产生重大冲击。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,岛内工商界率先发出呼吁,希望两岸尽快签署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(CECA),引发岛内一场CECA问题的大讨论。

        新年刚过,刚过失的王永庆大侄子、台塑公司总裁王文渊率先呼吁当局尽快推进两岸签署CECA。接着,“台湾区塑胶原料公会”理事长洪源召开记者会,要求当局尽快与大陆签署CECA,否则在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于明年生效实施零关税后,占产值达4万亿元新台币、就业人口达60万人的台湾石化产业就会就会受致命打击。接着台湾六大工商团体于2月12日发表联合声明,呼吁政府尽快与大陆签署CECA,否则在全球区域经济整合的趋势下,特别是面对东亚地区“10+1”与“10+3”等经济整合趋势,台湾若无法适时加入,势必边缘化,严重冲击台湾经济。金仁宝集团董事长许胜雄于2月24日再次发出警告,若不迅速签CECA,台湾制造业将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,为了国际竞争力,企业只有“外移”。

        与此同时,台湾两大经济研究智库发表研究报告,用详实的数据表示两岸不签署CECA下,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实施零关税后对台湾经济的冲击。中华经济研究院报告指出,若2010年“10+3”完成后,两岸没有签署CECA,台湾经济增长率将下滑0.7个百分点,就业需求会减少11.4万人。台湾经济研究院研究则指出,两岸若能签署CECA,则台湾经济增长率可提高0.5个百分点,相当于一年600多亿元新台币(台湾《联合报》,2009年2月24日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泛绿阵营将CECA政治化、污名化

        CECA本来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与两岸经济整合发展的必然趋势,是互利双赢的两岸经济合作,更是一项提升台湾经济竞争力、避免台湾经济边缘化危机的重要战略选择。然而,坚持台湾主权独立主张的泛绿阵营在意识形态主导下,将这一惠及台湾经济与人民利益的经济合作事业高论政治化,全面污名化,认为此举是“倾中趋统计表”,是“丧失主权”,表示坚决反对。民进党主席蔡英文称,“政府谈这些问题的意图是加速整合两岸经贸,难免被外界解读为走上经济统合、政治统一的路”。民进党“立法院”党团表示,CECA将台湾产业空洞化,加速台湾产业外移,台湾经济将雪上加霜。李登辉亲自创办的台联党主席黄昆辉在所谓的“民间国是会议”上表示,马政府若执意签署CECA,不排除走上街头抗议,不排除罢免马英九。泛绿阵营还提出要通过“公民投票”来决定两岸是否要签署CECA主张。

    泛绿阵营为何敢冒岛内主流民意提出反对意见,为何敢于不顾台湾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境而公开反对?为何敢于颠倒是非,将对台湾经济有利的经济合作说成是伤害台湾经济?让外界大惑不解。其实道理并不复杂。不论是民进党,还是台联党,均是坚持主张“台湾独立”的政党,内心非常惧怕两岸经济关系的发展与经济整合,担心台湾经济对大陆的依赖将会阻挠他们谋求台湾独立之路,自然会强烈反对。

        泛绿阵营强烈反对两岸签署CECA,尽管给马政府施加了政治压力,但却会失去更多选民,让岛内对背离主流民意与不顾经济发展的民进党更加失望,让民进党的政治处境更艰难。这是民进党与泛绿阵营的两难困境,
依目前岛内蓝绿政治力量对比与岛内主流民意观察,泛绿阵营是难以阻止两岸协商与签署CECA的,CECA必将成为两岸经济合作的必由之路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推动签订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马英九的既定政策

        CECA是马英九选举时的两岸经济合作的重要政见与政治承诺,是符合岛内主流民意的政策选择,不会因有反对声音就放弃这一政策主张与努力。2月19日,马英九公开表示,两岸经济关系要正常化,必须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,这是他的竞选政见,当选后当然要落实。

        事实上,马英九上台执政后,财经主管部门就已着手研究与规划。据知,台湾“经济部”已初步研拟完成“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(CECA)草案”,规划与大陆签订CECA框架性协定(台湾《联合报》,2009年2月18日)。不过,台各部门意见并不一致。尤其是台“陆委会”态度一度不够积极,虽未明确反对,但却不断表示两岸之间不只有经济议题,还有平等与主权尊严问题,不能让台湾被矮化。这一论调,受到外界广泛批评。随后,台“国安会”与“总统府”等高层明确表态支持CECA后,“陆委会”态度才有所转变。台当局高层强调,目前两岸初步认同CECA名称,但易于CEPA混淆,未来名称需两岸进行协商,强调两岸签订这一经济合作协议“不是国与国的协定,是建立在WTO架构下的双边最惠国待遇上”(台湾《工商时报》,2009年2月18日)。这是马当局对两岸签署CECA的原则性定调。

        针对泛绿阵营的反对,马英九当局在进行澄清与适当调整做法的同时,一再强调不会改变签署CECA的基本政策方向。马英九公开表示,两岸签署CECA是他选举时的政见,当然选后要实现,至于有什么内容,用什么方式,大家可以表示意见,但不赞成用“公投”方式决定CECA,彻底否定了泛绿阵营企图用“公投”方式阻挠CECA议程的政治企图。

        为平息岛内争议,争取岛内民众对CECA的了解与认识,顺利启动CECA程序,2月27日,马英九接受台湾年代电视台专访时对定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CECA名称进行了重新定调,初步确定为“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”(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,ECFA)。马英九强调,协议内容是经济合作,是一个“架构性的协议”,有共识的部分先签署;签署时会坚持平等、互惠、有尊严的原则。

        尽管目前岛内仍对CECA的签署及在法律程序上是“宪审后签”还是“先签后审”有争议,但台行政部门在马英九的指示下已正式启动CECA的相关工作,除进行舆论宣导与举办座谈会寻求共识外,相关部门已就实质性内容开始研究具体方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台湾希望“得多少给”

        签署CECA,本来是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发展的重要步骤,是适应全球经济区域化的历史潮流,有利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尤其是有利台湾经济转型升级,避免边缘化危机。然而,在岛内,不论是泛蓝阵营,还是泛绿阵营,尽管对CECA有不同意见,甚至有反对意见,但有一点是相同的,就是一切“以台湾利益至上”,“得多给少”。所不同的是,泛绿阵营更重视政治利益(台湾主权保障),执政党或泛蓝阵营则更看重经济利益。

        台执政当局与工商界积极主张两岸签署CECA,应给予肯定,但其出发点并不完全是“互惠互利”的,不是实现“双赢”,而是完全是在站在对台湾有利的一面,是如何让大陆开放市场,如何让大陆取消关税与非关税障碍,而台湾却不仅在政治立场上十分坚定,以“守护台湾主权”为前提,而且在经济领域坚持“不该放的坚持不放”,要“拿得多,给得少”,其实就是要“政经利益两得”。

        马英九在选举时就提出了“以台湾为主,对人民有利”这一处理两岸关系尤其是两岸经济关系问题的基本原则。台“陆委会”负责人具有强烈的“本土意识”,在CECA问题上,不断强调“以守护台湾为原则”,“不容许台湾主权有丝毫的损害”。“陆委会”主任赖幸媛在《联合报》发表的“守护台湾,经济协定非倾中”一文中,尽管是驳斥民进党蔡英文反对两岸签署CECA,但却一再表示,“未来不管以哪种协议的形式出现,台湾都不可能向中国大陆‘全面开放’”,“不会让陆劳进来,八百项农产品也不会开放大陆货登台”;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过程中,不容许台湾主权有丝毫的损害”,“力求在主权与繁荣两方面‘人财两得’”。台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表示,“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过程,不能伤及国(岛)内产业”。台“经济部”有关负责人表示,CECA的谈判原则是“得到多,给得少”,而且强调会使用WTO的“防卫机制”,采“单边优惠原则,绝不可能全开放市场”。可以说,台湾方面完全是在想搞一套“只利己”的经济合作协议。

        岛内关于CECA的争议与态度,似乎给人一种蓝绿两大阵营在“演双簧”的感觉,“蓝扮白脸,绿扮黑脸”,实质就是希望达到对台湾更为有利的政治、经济安排与结果。

        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或签署CECA,双方相互有利益让度与妥协才能实现,若一方不愿付出任何成本或利益让度,只让另一方让步,是很难实现的。台湾方面如此提高政治调子,在经济合作问题上公然的强调“单边利益让度”与单方面的限制措施,很可能成为未来两岸签署CECA的重要障碍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大陆持积极谨慎态度

        在两岸经济整合机制问题上,大陆方面原本倾向借鉴内地与港、澳签署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模式,有关主管部门官员曾多次公开表达了这一立场。但台湾方面一直认为CEPA模式是将台湾香港化,是矮化台湾,表示了反对意见。于是马英九提出两岸可签署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(CECA),认为CECA是介于自由贸易协定(FTA)与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(CEPA)之外的“第三模式”,于是CECA就成为马英九当局执政后极力推动的两岸经济合作或整合模式。

        在两岸关系尤其是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,大陆方面从两岸关系发展的现实出发,正面回应马英九关于CECA的提议。2008年12月31日,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《告台湾同胞书》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,“我们期待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,推动经济合作制度化。----,两岸可以为此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,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”。这是大陆首次明确提出两岸签署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概念,也是对马英九提议的善意回应。尽管目前马英九将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(CECA)名称调整为“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”(ECFA),但两岸经济整合或制度化合作的内容不变,两岸共同推动的方向与立场不变。温家宝总理在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推动两岸签署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,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。

    可以说,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与签署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,仍是目前大陆对两岸经济合作的主要目标与任务,依然会持续不断地努力会积极务实地推动两岸签署CECA这一战略性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机制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何时签署CECA或EFCA?

        目前,台湾工商界迫切希望两岸尽快签署CECA,台湾“海基会”也希望纳入今年第三次“陈江会谈”,但CECA是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的重大议题,涉及面广泛,而且在岛内还存在较大争议,因此需要慎重处理,稳步推进。

        两岸直接“三通”虽然基本实现,但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还未实现,台当局对两岸经贸往来还有诸多政策性限制,尤其是台湾还没有开放大陆企业赴台投资,因此显然目前还不具备签署CECA的基本条件。依目前两会协商安排,今年上半年第三次“陈江会谈”,主要商谈双向投资、金融监管备忘录与“正常班机”等议题,CECA议题尚未列入。在这种形势下,台湾方面有望在今年正式开放大陆企业赴台投资,并进一步放宽两岸经贸往来的限制,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有望在年内“基本实现”。

        如果进展顺利,CECA议题在第三次“陈江会谈”中会有讨论,但非重点,有关具体内容有望列入下半年第四次“陈江会谈”的议程,展开程序性协商,何时进入实质性谈判,何时完成签署,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。目前,海峡两岸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。两岸要签署CECA,可能还需时日,至少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。

        目前,由于台湾方面的争议与原则,海峡两岸对经济整合的名称出现分歧,最后是采用CECA(“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”),还是ECFA(“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”),或者提出新的名称,但其核心仍是依照WTO规则下的区域经济整合安排即自由贸易协定(FTA)。WTO规定的自由贸易协定(FTA),主要为货物贸易自由化(包括降低或取消区内关税,消除非关税障碍等)及相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。然而,目前全球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协定内容逐步超越了这一范围。典型者如大陆与香港、澳门签署的CEPA以及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(CAFTA)的合作内容,均超越了FTA的原本范畴,除了货物自由贸易外,还包括服务贸易自由化、投资与贸易的便利化与产业合作等内容。因此,在两岸经济整合模式或建立制度性经济合作机制问题上,完全可参照大陆—东盟自由贸易区及内地与港、澳CECA的经济整合模式。未来两岸很可能在签署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下,根据形势需要,逐步签署《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协议》、《海峡两岸争端解决机制协议》、《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》与《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协议》等诸多具体性协议。在目前台湾经济面临困难与台湾急于与大陆签署CECA的情况下,不排除两岸就关注的部分产品率先签署“早期收获安排”,实施提前降低关税或实施零关税计划。
 

  编辑 : 陈飞 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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