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胞之家网讯:1月29日至2月1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率领全国人大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》执法检查组在江苏进行执法检查。全国台联副会长、江苏省台联会长胡有清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这次检查。
执法检查组在江苏期间,听取了江苏省、南京市、苏州市、昆山市关于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》及其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汇报,实地考察了统宝光电、仁宝集团等8家台资企业,,并在昆山与10家台商企业代表举行座谈会。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,省长罗志军等看望了检查组一行。 华建敏在检查中强调,在两岸关系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情况下,切实保障好台胞投资的合法权益,有利于加深两岸的经贸融合,有利于巩固两岸同胞的认同和互信,有利于两岸携手共创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。
出席昆山座谈会的台商普遍反映,在江苏台投资经营,权益得到较好保障,同时也对加强台胞投资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。他们多数都是胡有清会长的老朋友。胡会长向他们一一表示新春佳节的问候,祝愿他们在新的一年里有新的业绩;台商朋友也表示希望再有机会参与省台联的联谊活动。(小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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